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办学秩序与学生合法权益,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广州理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为依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启动对休学年限已满未按规定申请复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开展学籍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对象
截至2025年10月10日,本次学籍清理涵盖两类学生群体:一是超期休学者,即休学期限已满(按规定,学生休学单次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经校批准可续休1年,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且未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提交的复学申请经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二是超期保留入学资格者,即保留入学资格期限已满,未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提交入学申请,或提交的入学申请经审核未通过的新生。
二、学生申请与办理阶段(10月10日 — 10月12日):
针对符合清理范围且仍有继续学业意愿的学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复学或入学申请,并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若超出期限未提交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对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休学时间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同步提交书面申请及对应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初步审核后,再报送教务处完成最终审批。
为保障有继续求学需求的学生权益,本次清理工作特别明确:相关学生需在指定时限内,向所属学院递交复学或入学的书面申请,并依规办理后续手续,逾期未申请将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若存在特殊情况需延长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学生需提供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报至教务处审批。
学院特别提醒:相关学生需高度重视本次学籍清理工作,及时关注通知要求,同时主动相互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个人学籍;若因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方式
若有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侯老师
办公地址:电子楼三楼

稿件来源: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学生会
撰稿人:黎子佳
初审:李嘉仪、杜可欣
复审:侯春明
终审:张瑞琦
广州理工学院 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
广州理工学院惠州校区 邮编51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