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理工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理工〔2025〕258号),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评选,现对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以下受理途径实名反映。反映情况时需提供真实具体的材料,并签署姓名和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所反映情况将不予受理。
办公室:电子楼三楼
联系人:李明、侯春明
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
2024年9月23日
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全学年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二〇二五年新版学生手册内公式进行计算。
二、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1)有任一课程考试(包括公选课等)不及格者;
(2)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3)一学期内无故旷课五节以上,或事假超过一周者(父母病危或家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者除外)。
三、根据学校分配给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的奖学金数额,按照学院符合奖学金申请总人数进行名额分配。从一等奖学金依次排名,若前一等次满额后符合条件者将顺延至下一等次,以此类推,直至奖学金数额满额。
四、一二三等优秀奖学金符合条件申请者按以下条件进行排名:
(1)全学年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测评排名。
五、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班推选1-2名(院校推荐参评名额除外),且班风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0%的班级不予以参评资格。
六、获得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同时荣获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各奖项的奖金不得重复享受,按最高奖项领取。
八、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应具有真实性,如有造假、虚报、谎报等行为出现,一经查出将取消整年评选资格,并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2024-2025学年奖学金最终名单以校级公示名单为准。
十、本方案由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奖学金名单、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一等、二等、三等、优秀班干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稿件来源: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学生会
撰稿人:郑贺尤
初审:李嘉仪、杜可欣
复审:侯春明
终审:张瑞琦
广州理工学院 新能源汽车与现代航空学院
广州理工学院惠州校区 邮编510540